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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固定设备--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7.3.7  管道、阀门应有明显标志,阀门开关灵活,保温良好,无泄露。

7.3.8  热水锅炉锅筒的进出口要有温度计、压力表;供水管最高处

要有集汽装置和放汽阀以及超温报警器、安全阀,回水管要有恒压装置和除污器;无汽化、汽塞现象。

7.3.9  煤、水、电、汽计量仪表(装置)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每半年校验一次。

7.4         给水、除尘及其它辅机

7.4.1  给水设备配备合理,运转正常,能充分保证锅炉用水。

根据锅炉和水质情况,设有软化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锅炉水质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7.4.2  给煤、出渣、鼓风、引风等设备配备合理,零部件齐全完整,各部螺丝紧固、润滑、密封、绝缘等情况良好,运转正常,工作环境整洁。

7.4.3  除尘器无破裂,无孔洞,接合严密。锁气器灵活可靠。严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

7.5         照明

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处有足够的照明。房内有安全电压电源,能安装行灯,便于对隐闭处进行检查。

7.6         记录资料

有锅炉使用许可证。

有汽、水管道、阀门布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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