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煤矿电工网>> 技术文章>> 图纸资料>> 标准规程>>正文内容

Ⅱ运输设备--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8.4         底卸矿车的卸载部

8.4.1  车底与车箱结合严密。

8.4.2  托轮组平直,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托轮高低差不大于2 mm,相邻托轮应有3个在一条直线上。

 

9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

9.1         滚筒装置

9.1.1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9.1.2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2付。钢丝绳无打结。

9.1.3  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66条、370条的规定。

9.2         闸和闸轮

9.2.1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9.2.2  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冒紧固。

9.2.3  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铆接可靠不松动。

9.2.4  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 mm,闸轮表面无油迹。

9.3         安装

9.3.1  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

9.3.2  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9.3.3  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