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电气设备--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6 隔爆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16.1 外观检查
16.1.1 外壳、托架无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
16.1.2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16.1.3 指示灯色别清晰,并符合规定。
16.2 接线
16.2.1 接线符合本分册1.3节的规定.
16.2.2 电源盖板、危险牌齐全.
16.3 电气性能
16.3.1 接触器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触头开距为3.4-4.1mm.削弧装置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无噪音.
16.3.2 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无损伤,无老化.
绝缘电阻:
680V不低于2MΩ
380V不低于1MΩ
680V不低于0.5MΩ
16.4 保护装置
16.4.1 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16.4.2 熔断管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合适。
16.4.3 机械、电气闭锁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不带电。
16.4.4 隔爆性能应符合本分册1.2节的规定。
16.4.5 接地可靠,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应符合本分册1.4.4条的规定,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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