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电气设备--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9.2 油箱及冷却装置
9.2.1 油箱及散热管无明显变形,个别散热管变形不大于管径的1/3,表面油漆无脱落。
9.2.2 密封垫无老化、无变形。
9.2.3 大型变压器的冷却风扇使用正常。风扇有事故信号装置及自动启动、停止装置。水冷装置不渗漏、无堵塞、运转正常。
9.3 接线装置
9.3.1 接线紧密,温度不超过65℃。接头应采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
9.3.2 导电杆螺纹无烧痕,无脱扣,放松装置齐全。
9.3.3 夹装式套管固定牢靠,套管顶部排气孔畅通。
9.3.4 分接开关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量或动作卡阻现象,位置正确,标志清楚。
9.4 绝缘油
9.4.1 油质合格。
9.4.2 耐压强度:
用于15KV及以下的变压器,不低于20KV。
用于20-35KV的变压器,不低于30KV。
用于44-220KV的变压器,不低于35KV。
9.4.3 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9.5 线圈
9.5.1 线圈绝缘老化程度应不低于三级,线圈不松动,界限无过热现象。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记录。
9.5.2 线圈的绝缘吸收比应不低于1.3,其它绝缘性能应符合《煤矿电器试验规程》的规定,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9.6 保护装置及仪表
9.6.1 变压器应根据容量、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装置设计规范〉〉设置不同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整定试验,动作灵敏可靠,信号明确。有规定期内的试验记录。
9.6.1.1 800KVA及以上油浸变压器及400KVA及以上车间(采区)内油浸变压器应设有瓦斯继电器保护。
9.6.1.2 10000KVA单台运行变压器或6300KVA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设纵联差动保护;必要时6300KVA单台运行变压器也可设置纵联差动保护。
9.6.1.3 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有温度测量装置,并能发出超温报警;低压侧中性接地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应设零序电流保护;400KVA及以上变压器高压侧应设过流保护,重要场所应设过流速断保护。
9.6.2 计量仪表完整好使,指示正确,并有定期内校验记录。
9.6.3 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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