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
摘要:介绍了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阐明了施工现场选择漏电保护器的基本原则,和漏电保护器的各项使用要求,最后将常见的漏电保护器的误动和拒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 触电 安全
0 引言
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为防止由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漏电引发的触电事故和防止单相触电事故,同时为避免因配电线路漏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现场总配电柜(箱)及各用电设备的专用开关箱和移动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即通常说的“两级保护”,而且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中均为保证项目。可见,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漏电保护器是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关键因素。
1 漏电保护器的原理及分类
通常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均为电流动作型的漏电断路器,按动作机构划分为电磁式和电子式两种。
以四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为例来说明其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漏电保护器主要由剩余电流互感器、放大器、脱扣器和主开关构成,其中剩余电流互感器作为漏电检测元件,其特性决定了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特性。剩余电流互感器由环形铁心、原级线圈和次级线圈构成,原级线圈即穿过铁心内孔的配电导线。
正常用电时,如果三相用电是平衡的,工作零线上没有电流;即使是三相用电不平衡,或者有单相负荷,流过三相线路的不平衡电流和工作零线上的电流还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剩余电流互感器原级线圈各导线电流的向量和为零,此时互感器铁心中的磁通和次级线圈中感应的电动势均为零。当被保护电路中发生单相触电事故或不平衡漏电时,原级线圈中各导线电流的向量和不为零,即产生剩余电流。剩余电流使互感器铁心产生交变磁通,并在次级线圈中感应出电动势,当漏电电流大于设定的动作电流整定值时,该电信号经放大器放大使脱扣器动作,主开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断电源,这样就起到了漏电和触电保护的作用。
2 施工现场选择漏电保护器的原则
漏电保护器在建筑施工现场主要是防止漏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要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和安装场所来选用。所谓选用合适的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指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级数等。
首先,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BG6829-1995《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通过国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第二,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的选择。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值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有关,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界限值为30mA·s,即在工频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时间的乘积小于或等于30mA·s时,人体尚不会有致命的危险。故施工现场用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第三,按照施工现场分级配电的原则,考虑安全界限值和漏电保护器的动作选择性以及使用的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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