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83)
b. 绝缘材料要具有足够的绝缘性能;
c. 绝缘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以承受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过电压。
4.2.5.2对于在基本绝缘损坏情况下出现的危险接触电压进行防护的绝缘,要单独给以鉴定。
4.2.5.3各类绝缘件必须有足够的耐热性。支承,覆盖或包裹带电部分或导电部分(特别是在运行时能出现电弧和按规定使用时出现特殊高温的受热件)的绝缘件,不得由于受热而危及其安全性。
4.2.5.4支承带电部分的绝缘件。要有足够的耐受潮湿、污秽或类似影响而不致使其安全性降低的能力。
4.3运动部件
设备的旋转、摆动和传动部件,应设计得使人不能接近或触及,以防发生危险,如果不能避免,则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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