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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4312-1999隔爆型插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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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插销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才能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

a)一般检查;

b)外观检查;

c)隔爆参数检查;

d)静态强度试验;

e)工频耐压试验。

6.2型式试验

6.2.1  插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其结构、工艺或材料有所改变.而这种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  型式试验项目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温升试验;

c)接触电阻的测定;

d)拔出力的测定;

e)插拔试验;

f)冲击试验;

g)跌落试验;

h)湿热试验(仅用于矿用);

i)外壳防护性能试验(仅用于户外);

j)连接件扭转试验;

k)塑料外壳绝缘电阻测定及热稳定性试验;

l)橡胶材料老化试验;

m)隔爆性能试验;

n)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试验;

o)化工气体腐蚀试验(仅用于Ⅱ类)。

6.2.3  用作型式试验的插销,必须是结构、制造、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式试制样品。型式试验的所有试验项目(每项试验的试品数量不少于2台)都能通过和所有承受试验的被试样品都合格,才能认为插销的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型式试验合格。

6.3定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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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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