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4312-1999隔爆型插销标准
6.3.1 成批大量生产的插销应定期进行试验.其期限为五年进行一次。
6.3.2 定期试验项目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接触电阻的测定;
c)拔出力的测定;
d)温升试验;
e)湿热试验;
f)化工气体腐蚀试验(仅用于Ⅱ类),
6.3.3 用作定期试验的插销,必须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任意抽取,每个试验项目应不少于两 台,试验中,若两台都不合格,则该批插销定期试验作不合格论,若有一台一项不合格,则应对该不合格项目按原抽样数量加倍复试。若仍有一台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在插销外壳的明显处,须没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和防爆型式、类别(也可将类别、组别和温度组别全标志)。
7.1.2 每台插销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上固定有产品铭牌,铭牌中应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防爆标志;
c)防爆合格证号;
d)额定电压;
e)额定电流;
f)生产编号和生产日期;
g)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7.2 包装
7.2.1 插销的包装及有关指示标志应符合GBl91、GB/T13384的规定。
7.2.2 插销的包装箱外壁上的文字应包括下列的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产品数量;
d)包装箱的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e)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储运及作业标志。
这篇文章对你有用,请收藏至:
- 用户中心
-
- 栏目导航
- 找不到相关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