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9600-1999防爆挠性连接管
6
检验规则
6
.
1
挠性管的图样,技术条件和样品均须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附件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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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挠性管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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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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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厂检验
每件挠性管均须进行出厂检验,并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项目由产品技术条件具体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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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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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第一次试制完成后;
b
)结构、材料或工艺的更改可能影响有关性能时;
c
)正常生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d
)产品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检测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g
)防爆合格证有效期满时。
做型式检验的产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总数量的
5%
,但不少于
2
件,如发现一件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应对该项目加倍数量抽试,如仍有不合格者,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全部性能检验项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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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新结构,新材料生产的挠性管,检验合格后,颁发工业试验许可证,须经不少于
6
个月的工业运行试验,使用单位提出工业运行试验报告,防爆检验单位根据工业运行试验情况再颁发附件防爆合格证。
7
标志
挠性管上须有明显的永久标志,依次标出合格证编号,
Ex
标志、防爆标志、产品型号规格、产品使用温度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
吊挂灯具用的挠性管、须在产品型号规格后面注明允许吊挂荷重。
防爆标志举列:工厂用增安型:
Exe
Ⅱ
工厂用隔爆型:
Exd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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