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9650-1999隔爆型转换开关标准
6.2.1 型式试验规则
用作型式试验的转换开关,必须是结构、制造、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式试制样品,用于试验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 2台,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承受试验的被试样品都合格,才能认为转换开关的型式试验合格。如有一台不合格,允许加倍复试,若复试产品全部合格,则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直至型式试验合格。
6.2.2 型式试验按下列规定项目进行: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温升试验;
c)通断能力试验;
d)额定短时间耐受电流试验;
e)机械寿命试验;
f)电寿命试验;
g)引入装置的夹紧作用.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试验;
h)连接件扭转试验;
i)外壳冲击试验;
j)防护性能试验(仅用于Ⅱ类户外转换开关);
k)化工气体腐蚀试验(仅用于Ⅱ类防腐转换开关);
l)湿热试验:
m)隔爆性能试验(防爆检验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6.3定期试验
6.3.1 定期试验规则
用作定期试验的转换开关必须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任意抽取,每个检验项目应不少于台。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都通过和所有承受检验的产品都合格,才能认为转换开关的定期检验合格;如有一台不合格,允许加倍复试,复试中所有产品都能通过检验合格,则认为定期试验合格,否则定期试验作不合格论。
6.3.2 定期试验按下列规定的项目进行: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温升试验;
c)通断能力试验;
d)隔爆性能试验;
e)湿热试验;
f)橡胶材料老化试验;
g)化工气体腐蚀试验(仅用于Ⅱ类防腐转换开关);
h)机械寿命试验(当元器件能出示有效试验证件时,可免试);
i)电寿命试验。
7标志、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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