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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3019-1999户内、户外防爆防腐低压电器

 
  户内防爆防强腐蚀型和户外防爆防强腐蚀型电器按本标准6.3和JB 4324的规定进行10 d的腐蚀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5.3.2条的规定。

5.4防爆性能

电器经腐蚀试验后其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3836.10的有关规定。

5.5  外壳防护性能

电器的外壳防护性能应不低于IP54的规定。

5.6  外壳上的紧固件

电器外壳上所有的钢质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母和垫圈等)其表面应进行镀锌钝化或其它防腐蚀处理,对重腐蚀电器在完成装配后,外壳上外露的紧固件应采用丁晴或氯丁橡胶封泥封堵。

5.7接地螺栓

电器的接地螺栓应采用不锈金属材料制造,或进行可靠的防腐蚀处理。

5.8外壳表面的涂漆

电器外壳表面的涂漆应符合JB2420的要求,户外防爆防腐电器的外表面应选用浅色油漆(灰色、银灰色、浅灰色或白色)进行涂复。

5.9隔爆面的防腐处理

隔爆型电器金属材质的隔爆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允许涂既能防止腐蚀又保证防爆性能的防锈油脂(例如204-1置换型防锈油脂)。

5.10  户外防爆防腐电器的温升

户外防爆防腐电器在设计时应考虑日光照射对其温升的影响,可按最高环境温度为+40℃进行温升设计,但必须留有一定的裕度,以抵消日光照射的影响。温升裕度的数值见表3。

3

外壳颜色

温升被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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