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5054.2-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图样的基本要求
4.6.2 表格图中的变动参数,可包括尺寸、极限偏差、材料、重量、数量、覆盖层、技术要求等 表格中的变数项可用字母或文字标注,标注的字母与符号的含义应统一。
4.6.3 形状基本相同,仅个别要素有差异的产品或零、部件、在绘制表格图时,应分别绘制出差异部分的局部图形,并在表格的图形栏内,标注与局部图形相应的标记代号。
4.6.4 表格图的视图,应选择表格中较适当的一种规格,按比例或用简化图样绘制应符合GB/T16675.1的规定,凡图形失真或尺寸相对失调易造成错觉的规格,不允许列入表格。
4.7 简图
4.7.1 系统图
4.7.1.1 一般绘制方框图,应概略表示系统、分系统、成套设备等基本组成部分的功能关系及其主要特征。
4.7.1.2 系统图可在不同的层次上绘制,要求信息与过程流向布局清晰,代号(符号)及术语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7.2 原理图
4.7.2.1 应表示输入与输出之间的连接,并清楚地表明产品动作及工作程序等功能。
4.7.2.2 图形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4.7.2.3 元件的可动部分应绘制在正常位置上。
4.7.2.4 应注明各环节功能的说明,复杂产品可采用分原理图。
4.7.3 接线图
4.7.3.1 绘制接线图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4.7.3.2 应标明系统内部各元件间相互连接的回路标号及方位序号,必要时加注接线的图线规定及色别。
4.7.3.3 较复杂的产品或设备可使用若干分接线图组成总接线图。必要时,应表示出固定位置与要求
5 技术要求的书写
5.1 产品及零、部件,当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应在“技术要求”标题下用文字说明,其位置尽量置于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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