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竞赛规则(范文)
本次竞赛以《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的要求为基础。复赛以《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知识。决赛以《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知识。
第一章 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本次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将根据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技能竞赛技术纲要精神,设置理论知识竞赛,PLC编程,触摸屏设计,电气元器件的安装、接线及调试,现代控制技术等实际操作竞赛项目。
仪器仪表使用维护及安全文明生产在技能操作比赛过程中进行考查。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分为:
初赛: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简单PLC编程,简单触摸屏设计,三相异步电动机降压启动、制动控制、顺序控制等)两部分。
复赛: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较复杂PLC编程,较复杂触摸屏设计,三相异步电动机调速控制,变频器、传感器等安装与应用)两部分。
决赛: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复杂PLC编程,复杂触摸屏设计,原料输送设备、自动分拣系统等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综合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2)实际操作竞赛。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指定的编程、设计软件完成指定控制的程序编写和设计,并根据工作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在竞赛平台上完成电气元器件的安装、接线、调试。
三、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6月—7月为报名准备阶段。
初赛:2010年7月初~2010年8月初。参赛选手按初赛成绩排名,根据实际情况按30%比例进入复赛;
复赛: 2010年8月初~2010年8月底,参赛选手按复赛成绩排名,根据实际情况按30%比例进入决赛,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技能知识笔答加试淘汰赛,决赛人数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
决赛:拟在2010年8月底~2010年10月底进行。
第二章 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北京市范围内的所有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二、参赛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编程和维修电工实际操作的综合能力。
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四、参赛选手应按大赛要求做好报名及参赛前的准备工作。
五、报名办法:
第三章 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赛事安排与竞赛场地
1. 初赛的竞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初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
2. 复赛的竞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复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
3. 决赛的竞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决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
二、赛场设施配置
初赛:
1. 笔试竞赛由初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的标准教室进行。
2. 初赛赛场:
3. 实际操作竞赛平台:
复赛:
1. 笔试竞赛由复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的标准教室进行。
2. 复赛赛场:
3. 实际操作竞赛平台:
决赛:
1. 笔试竞赛由决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定的标准教室进行。
2. 决赛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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