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竞赛规则(范文)
4.实际操作成绩相同者,实际操作比赛所用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
第六章 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教练,在申诉选手所参加竞赛结束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
二、仲裁
1.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 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 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 其他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规大赛组委会。
相关文章
-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裁判员职责(范文)
-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参赛须知(范文)
-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竞赛守则(范文)
- 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技术纲要(范文)

会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