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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参赛须知(范文)

 

2.参赛选手完成操作时,应提请竞赛裁判组成员到竞赛平台处处检查验收,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 任何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4.任何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5.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应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

6. 参赛选手完成操作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损坏的物资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参赛物资要照价赔偿。

7. 参赛选手完成操作和工具交接后,应对参赛设备进行清扫,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复位。

8. 经大赛裁判组成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参赛场地。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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